济宁市中医院
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试工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3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列表》;
5.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需相符或相近。
二、招聘岗位列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学历 | 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脑病科医师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内科学(脑病)、中西医结合临床(脑病)、神经病学 | 需取得该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 |
2 | 针灸推拿科医师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需取得该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 |
3 | 皮肤病科医师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中医外科学(皮肤病方向) | 需取得该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 |
4 | 急诊科医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急诊医学、内科学、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需取得该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 |
5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内科学、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需取得该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 |
6 | 120急救医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急诊医学、临床医学、内科学、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需取得该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 |
7 | 耳鼻咽喉科医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中医五官科学(耳鼻咽喉方向) | 需取得该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 |
8 | 儿科医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需取得该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 |
9 | 妇产科医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中医妇产科学 | 需取得该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其中本科学历需取得该岗位所需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10 | 外科医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外科学 | 需取得该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其中本科学历需取得该岗位所需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11 | 放射科医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需取得该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 |
12 | B超室医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需取得该岗位所需执业医师资格。 |
13 | 康复治疗师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 | |
14 | 社防科工作人员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预防医学 | |
15 | 中药房工作人员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药学 | |
16 | 西药房工作人员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药学 |
注:如以上岗位报名情况未达到招聘需求,将列为紧缺岗位,适当放宽学历等要求,另列一批次进行试工。
三、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8月13日
四、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14日
资格审查地点:医院八楼人力资源部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请携带:
(1)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到证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4)执业医师证(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携带考试通过成绩单)
(5)《应聘人员报名表》
(6)其他证书:中级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五、试工及面试考核时间
试工时间:2018年8月15日—8月30日
面试考核时间:2018年8月31日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 专业科室试工:各专业科室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建立由科主任、护士长、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对试工人员全面考核工作,要全面了解每位试工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最后由科室负责人在试工通知单上写明评价及是否留用意见。
(二)考核方式: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映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七、公示
对试工、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市中医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
八、相关须知
试工期间对市区外应聘人员本院可提供住宿和被褥,如需提供住宿,请提前致电说明,根据科室排班出勤,每周可休息一天,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假申请,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及各项诊疗操作规范。医院考虑到应聘者的实际困难,在院试工期间,每天生活补助30元(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试工考核结束后,如有请假将按日扣除相应生活补助。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7-6551815
济宁市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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