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医院服务标准

 

服务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医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中医医疗与护理;中医医学教学;中医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在功能定位上主要包括:承担运用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技术防治疾病、保健、康复职责;承担开展中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职责;承担研究推广中医文献、秘方、民间验方,加工生产中药院内制剂职责;承担相关学术交流职责;承担全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带教、继续教育职责;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医药工作指导职责。


 济宁市中医院公共服务各事项服务指南

办理项名称

环节和流程

申请材料及数量

承诺完成时限

办理成本

1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医院工作人员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

2、母亲委托书(非母亲领取);

3、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父母领取)(公安机关);

4、《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机构)。

超过一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还需向签发机构提交:

1、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分娩的医疗机构);

2、住院费用结算凭证(分娩的医疗机构);

3、逾期情况说明;

4、个人信息真实的承诺;

5、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司法鉴定机构)。

1/8

工作日

免费

2

医学诊断证明办理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 门诊患者需门诊病历(医疗机构);

2. 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的诊断证明,需持有关单位证明信(介绍信)和门诊病历(单位、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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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免费

3

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1、主管医生宣布患者临床死亡,死者亲属或其他相关关系人对死因有异议者,患者家属签署《尸体解剖告知书》;

2、主管医生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二、三、四联给家属)。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死者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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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免费

4

病历查阅

(患者本人)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材料合格,查阅。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安机关);

2、未成年人患者,父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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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免费

5

病历查阅

(患者代理人)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材料合格,查阅。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本人及其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公安机关);

2、患者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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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免费

6

病历查阅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材料合格,查阅。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患者死亡证明(医疗机构);

2、户口簿(公安机关);

3、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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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免费

7

病历查阅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代理人)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材料合格,查阅。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患者死亡证明(医疗机构);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公安机关);

3、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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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免费

8

病历查阅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材料合格,查阅。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4、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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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免费

9

病历复印

(患者本人)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报告复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安机关);

2、未成年人患者,父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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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免费

10

病历复印

(患者代理人)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报告复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本人及其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公安机关);

2、患者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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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免费

11

病历复印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报告复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患者死亡证明(医疗机构);

2、户口簿(公安机关);

3、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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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免费

12

病历复印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代理人)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报告复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患者死亡证明(医疗机构);

2、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公安机关);

3、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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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免费

13

病历复印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1、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

2、报告复制办理完毕,通知申请人取件(或快递送达)。

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4、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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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