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医院内设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电话:0537-6551866)
1、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
2、根据党委会的意见和要求,负责落实党委的决议、决定,起草报告、计划、总结等各类文件。
3、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活动,作好党委会议记录。
4、根据党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建议。
5、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及时向院党政负责人反映情况。向上级党委报送信息,负责党委与上级或同级党委的工作联系,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有关工作。
6、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落实党员教育、组织发展等工作,督促和了解各党支部、各科室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及时报告党委,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7、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开展商业贿赂的治理工作,加强党员与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
8、做好党政之间、党群之间和党委各部门之间、各民主党派之间、各民主团体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9、负责组织传达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组织安排党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集中传达和组织、安排阅读党内传阅文件。
10、负责党内文件和内部刊物的收发、传递、催办、清退、保管、归档、销毁和党委的机要通讯工作。
11、负责党费的缴纳、管理和使用,定期公布党费收支情况,保证党费的使用公开透明。
12、做好来信、来访、群众接待和督办工作。
13、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做好统战工作,做好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等统战对象的有关事务。
14、负责外调材料的政审工作。
15、做好保密工作。
16、积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院办公室(电话:0537-6551907)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
2、负责组织起草医院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总结、规划和决议等文件,组织拟定有全院性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处理日常行政工作,以医院名义发市有关行政事项的布告、通知等。
3、负责组织协调由院办公室牵头的综合性工作项目和其它重大活动;配合应急事件处理有关工作。
4、负责上级及有关单位来文、来电的登记与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安排院长办公会议、院周会等医院行政工作会议,做好记录,院长办公会发出纪要,经院长签字后交党委书记审阅、纪委存档。并督办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6、根据院长指示,负责代表医院行政领导进行对外联系,接待上级领导机关关于行政方面的捡查、来访等工作。
7、负责接待、及时处理院内行政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8、负责院行政公文的收发、打印、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执行保密制度,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9、负责编写医院大事记、院志、发文汇集等工作。做好对外行政介绍信、公函等公文开具工作。
10、负责医院公章和和市中医研究所公章的使用管理,重要内容需要严格执行公章使用审批程序,并做好用章登记。
11、负责管理总值班室及院领导值班室,安排节假日及夜间医院总值班及院总值班交班会议;做好总值班工作考核。
12、负责医院的外聘专家,上级检查、调研,外单位来院考察、参观等外事接待工作,做好车票、住宿、就餐、车辆、行程等预定及安排工作;好外勤工作,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13、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保存、传输及反馈,包括上情下送,下情呈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使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14、负责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做到一人一车规范使用,严格落实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等工作。确因工作需要派车的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申请制度。
15、负责医院公务电话座机及集团短号的管理与维护。
16、负责医院监控系统及无线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
17、负责医院职工的工号发放及胸牌制作管理。
18、负责医院院领导办公室及院办公室有关内务工作,保持环境整洁、规范。
19、负责院领导、院办公室及院办二级科室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20、负责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电话:0537-6551815)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医院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同时根据我院人事管理的实际,拟定相应的人事工作条规和办法。
2、负责全院机构和岗位设置,拟定全院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规划,编报年度进人计划。负责医院人员招聘录用,合同签订,新职工岗前培训,院内人员调配,职工的退休、退职、返聘、离职休养、辞职、辞退等工作。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院干部的考核、考察、调配、任免、培训、奖惩及文书材料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聘任工作。
5、负责全院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困难补助、遗属补助等的管理、调整及工资造册工作。
6、负责在院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医疗、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拟定和实施各类人员培养计划。
7、负责全院职工的劳动考勤、劳动纪律、请假、休假、销假和奖惩工作。
8、负责全院职工的年度考核、转正定级人员考核、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等级考核。
9、负责突贡专家、享受政府特贴、先进工作者等各类推优、评优工作。
10、负责全院合同制人员劳动合同、人事代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全院人事档案的管理、收集、整理等工作。
12、负责处理有关人事、劳资等方面的来信、来访。
13、负责出国人员审查呈报手续及管理。
14、负责人事方面的各类统计、报表和文件传阅。
15、完成上级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财务部(电话:0537-6551908)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政策和法规,制定医院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和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
2、按照《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财经法规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建立帐簿,进行现金支付、银行结算、审核、归类、制单、复核、记帐、编制报表及债权债务的核算管理工作。会计凭证及会计资料的归集、保管工作。
3、负责医院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预算执行的分析及年终决算工作,逐步实现医院内部的精细化预算管理;加强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医院进行的各种经济活动的可行性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保障医院各项经济活动的科学运行。
4、负责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并考核医院的资金运作,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管理医院的业务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研经费及其它资金的收入、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
5、严格支出审批制度,按时编制、报送各种财务报表,参与医院经济活动的调研、论证和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为医院的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
6、负责医院成本核算工作。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核算、控制和分析,完善各项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提出成本控制管理的建议。
7、按时完成工资及福利性补贴的发放任务;负责公积金、个人收入所得税等税金的扣缴工作。
8、负责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购置、使用、报废处置及物资消耗等各环节管理流程,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9、负责医院各项物价收费标准的制定、申报、检查和监督。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并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与指导。负责新增和修订各收费项目价格的核算和申报工作。
10、负责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及时入账核算,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负责往来款项的核算和管理,定期核对帐目,及时清理、结算各项应收、应付款项。
11、负责医院各类收费票据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收费票据的购置、领用、核销手续;对票据使用、现金入账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各类收费票据及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
12、认真做好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对医院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及相关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13、负责收款处的管理工作,对全院的入院结账、门诊挂号收费及资金流动切实负责监管,保障医院资金运转安全。
14、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做好卫计委、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等部门各项监督检查的协调配合及接待工作。
15、负责医院融资、依法申报纳税工作。
16、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科教部(电话:0537-6551921)
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的学科建设、科研、教学、继续教育、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相关工作。
2、组织协调全院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鉴定、报奖及管理,以及院内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审核学科建设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3、制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进修学习计划。根据医院业务开展需要,联系、安排、审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负责全院学术论文的管理,定期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4、组织安排医、技、药、检实习生和下级医院进修生的带教工作。
5、做好市继续教育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医务部(电话:0537-6551909)
1、在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实施全院医疗、预防、社区、临床医师资格变更、注册及市卫计委交办的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务等工作。
2、负责协调临床、医技科室之间及临床、医技科室与护理部门之间的医护业务关系,负责全院医疗工作。
3、负责临床科室日常业务管理及新技术、新项目的业务开展工作。
4、组织重大抢救和全院性会诊及院外会诊。参加和指导科室主要业务活动。
5、负责组织实施抢救、救援医疗队、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医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6、组织实施医院的病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病历质量、医疗质量检查。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七、质量控制部(电话:0537-6557172)
1、根据医院业务质量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工作要求,负责全院的质量控制与医疗安全工作。
2围绕医院业务质量目标考核奖惩制度,逐步完善医院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3、负责医院业务质量目标的全程监控与监督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对医院业务质量目标的考核奖惩工作。
5、负责督办业务质量控制过程中医院有关会议工作任务的落实。
6、负责医患纠纷的处理工作,参与医患维权协会调解、医学会鉴定、司法诉讼等各项具体工作,并对纠纷涉及到的科室及个人提出处罚意见。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八、护理部(电话:0537-6551877)
负责全院中医护理的临床、教学、科研、预防管理工作。
2、制定全院中医护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完善中医护理常规、中医技术操作规程、护理质量要求,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4、制定各级护理人员中医护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5、负责组织全院各科(病区)规范地实施临床护理。
6、负责组织、指导各科(病区)研究制定专科护理常规并督促实施。
7、负责制定临床护理检查评估办法、标准、细则等,并组织实施。
8、定期与医院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临床护理的实施。
九、门诊部(电话:0537-6551832)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工作。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门诊管理制度和运行制度。
3、负责门诊医疗护理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的管理。
4、深入门诊各科室及服务窗口,了解门诊就诊及运行情况,及时与有关科室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证门诊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5、负责门诊接待与处理病员或家属来信、来访及医疗投诉。
6、负责各科出具门诊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盖章等管理工作。
7、对突发事件紧急事件进行协调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8、协助医院门诊工作日志及消毒隔离等工作的管理。
9、协助后勤办做好对门诊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十、医疗保险部(电话:0537-6551933)
(一)遵守医保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对新出台、修改的医保政策及时学习掌握,对全院科室做好文件、政策的传达,对政策做好深入细致的解读;
3、定期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医保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
(1)杜绝套取医保资金行为,如挂床住院、冒用他人医保信息、分解住院等
(2)定期检查治疗过程中违规用药、违规收费问题,对相关科室进行告知,并纳入考核
(二)做好数据维护
1、及时进行医保数据的上传工作
2、协助信息科对医保软件系统进行维护,保证网络畅通
3、及时对应更新医保药品目录
(三)办理医保登记、结算及相关工作
1、对医保患者进行身份核定及登记
2、及时上传医保费用
3、对住院费用及院前急诊费用进行核算及垫付
4、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初对各区域医保信息报表进行报送,并根据通知及时领取垫付费用
(四)宣传及沟通
1、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医保氛围,及时发布医保政策信息动向,强化规范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药品目录等的理解和执行
2、加强与市医保处的协商沟通工作,及时传达市医保处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动态
十一、总务部(电话:0537-6551886)
1、负责全院水、电、气、暖、制冷、被服、洗涤、电梯、绿化、食堂,保洁管理和日常维修及报废等工作。
2、负责医院电视、空调等电器设备及木器家具、办公耗材、五金水暖、印刷品、棉制品等物资的供应,并及时检查,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换。
3、负责医院房屋的管理和经常性维修、改扩建和使用调整工作。
4、负责医院土地房屋、办公设备、通用设备等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账目,定期核查,做到帐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5、负责医院食堂管理工作。定期到科室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保卫部工作职责( 电话:0537-6551881)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治安和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合上级机关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2、制定医院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3、开展消防、治安和交通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4、根据需要选配保卫人员,并为安全保卫工作申请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负责组织医院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及维护工作;
5、负责医院重点部位、毒麻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开展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防安全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定期组织相关演练;
6、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院安全稳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7、做好院内往来车辆的疏导停放管理工作,确保车辆有序停放,通道畅通。
8、向公安机关报告医院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化解措施;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调解单位内部治安纠纷;
10、负责管理医院正式职工的集体户口,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员;
11、定期开展安全保卫大检查,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12、做好防范邪教工作。
13、参与属地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4、完成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它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经济管理部工作职责(电话:0537-6551911)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医院发展规划,开展医院经济运行管理工作和招标采购工作。
2、做好医院综合目标方案的草拟、修订和执行工作,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经济运行情况。
3、牵头制定医院绩效管理方案,定期实施经济指标测定、绩效分析,根据政策影响因素和医院管理的需要,完善绩效工资核算方案。
4、做好医院绩效工资核算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各核算单元的数据真实、准确;对各种核算凭证,严格审核,及时存档。
5、督导临床医技科室绩效工资发放,研究绩效工资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6、加强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做好医院经济预测、分析和评价,完善经济奖惩办法,减少浪费,控制成本,提高医院效益。
7、负责招标办公室的管理工作
8、协调做好与物价部门的工作,严格执行物价政策,规范收费行为。
9、协调做好医疗消费价格调查报表的统计、核算和上报工作。
10、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信息部工作职责(电话: 0537-6551976 )
1、根据医院建设和发展的需求,制定医院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医院信息管理软硬件课题开展相关研究。
2、负责全院信息项目推广、信息化建设实施、信息系统维护、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等工作。
3、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制定和落实医院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4、负责医院网站及OA办公系统建设与维护。
协助、监督和指导相关科室加强对医院重要数据的管理,保证医院信息资源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根据院内执业人员的资格,做好网络用户使用权限的设定和管理,落实信息保密制度。
5、负责全院信息设施、设备、计算机及计算机相关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申请、使用管理和维护并协助做好信息设备的资产管理。
6、定期统计信息,向院领导、相关科室提供临床医疗和经济运行情况及其他信息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并及时完成上级下发的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7、完成院长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信息工作。
十五、医疗安全部工作职责(电话:0537-6551977)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医患纠纷处理程序做好医患纠纷的接访、调查、协调、处理及档案整理工作。
2、受理患方直接投诉,接受各临床科室的预警报告。遇到重大医患纠纷,及时通知所涉及科室的科主任、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并向院领导汇报。
3、对一般医患纠纷,组织相关科室的有关人员、科主任进行事实调查、制定解决方案。
4、负责对医疗投诉进行分析,督促科室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5、对医疗文书的法律效用审阅、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
6、对进入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诉讼程序的医患纠纷,负责组织、协调各临床科室的工作,参与医患维权协会调解、医学会鉴定、司法诉讼等各项具体工作,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7、制定并落实全院医护人员法律、法规及防范医患纠纷的培训计划。
8、组织全科人员定期对全院临床、医技科室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并制定改进措施。
十六、医疗设备部工作职责(电话:0537- 6551918 )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为医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提供所需的医用消耗物资,并负责医疗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与保养、维修等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2、负责对临床科室提供的设备(卫生材料)购置计划的汇总、设备(卫生材料)规格及技术参数等相关指标的确定,提交医院医疗设备(卫生材料)管理与招标委员会进行论证,报请院办公会议决定。经院办公会议决定购置的设备(卫生材料),报经济管理部按政府规定招标采购。
3、负责组织医疗设备(卫生材料)的验收。设备购进后,由使用科室和设备科技术人员按照所签合同和临床提供的技术参数共同验收,确认无误并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达到技术要求后在验收单共同签字。设备档案资料齐全交医院档案室管理。卫生材料验收后,负责保管和发放工作。
4、为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用一次性消耗材料及其它卫生材料。做好医用耗材的库存保管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做好每半年的医用物资盘点工作,做到库存物资不积压、不浪费。
5、做好医用物资的配送工作,做到“三查”、“三对”,保障临床医用物资的供应工作。
6、做好医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临床已使用的设备,除建立账目外,应对该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和产生的效益每年进行一次评估。按时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出现故障及时维修。确因技术力量或配件问题一时维修不了的,应及时与使用科室和生产厂家联系维修。
7、严禁从无证和证照不全的经销商中采购医用物资。禁止收受经销人员送予的财物和请吃。如有折扣必须在合同中明示,以票面折扣的形式纳入医院财务管理。
8、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做好设备及、物资的管理、票据处理、登记统计、资料报送等工作。
9、负责医院医疗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经常主动进行医院医疗设备的保养,维护检查和鉴定,防止医疗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10、负责中心供氧的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