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及学科建设需要,现面向国内外招聘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招聘专业及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获得硕士学位,须为全日制本科升硕,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符,35周岁以下。
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招聘专业及研究方向
序号 | 需求专业 | 专业方向及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脑病、呼吸、内分泌、风湿病、消化、心血管、肾病 | 具有中医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2 | 中医外科学 | 具有中医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
3 | 中医骨伤科学 | 具有中医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
4 | 中医五官科学 | 具有中医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
5 | 中医儿科学 | 具有中医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
6 | 内科学 | 心血管 |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7 | 外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骨外科 | 关节、脊柱、神经外科、肝胆、胸外、泌尿 |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8 | 重症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急危重症 | 具有中医或医师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9 | 急诊医学 |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
10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
11 | 眼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眼科 | 具有中医或医师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12 | 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肿瘤 | 具有中医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13 | 针灸推拿学 | 具有中医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
14 | 临床中药学、中药学 | 本科所学专业需为中药学 | |
15 | 临床药学、药理学 | 本科所学专业需为药学 | |
16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 | ||
17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
18 | 麻醉学 | ||
19 | 细胞生物学 | 本科所学专业需为临床医学 | |
20 | 口腔医学 | 具有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
二、考核时间
批次 | 报到、资格审查时间 | 试工时间 | 面试考核时间 |
第一批 | 2016年1月14日、15日 | 2016年1月15日至1月29日 | 1月30日 |
第二批 | 2016年2月15日 | 2016年2月15日至2月28日 | 2月28日 |
第三批 | 2016年3月4日、5日 | 2016年3月5日至3月18日 | 3月19日 |
第四批 | 2016年3月20、21日 | 2016年3月21日至4月3日 | 4月3日 |
备注:请试工人员严格执行以上时间表参加试工考核,如当月报到试工时间已过,请参加下一批次试工。
三、报名方式
下载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按照提示信息认真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应聘科室+专业名称+姓名”格式,将报名表及个人word电子版简历发至我院指定报名邮箱(jnszyyzp@126.com),并请在邮件中标明报名试工批次,收到我院邮箱的自动回复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员请关注人才招聘专栏内各批次试工人员名单表,如在名单表内即可前来试工。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应聘研究生报到试工时持第一学历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或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个人求职简历以及三方就业协议书到院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持《试工通知》去相应科室报到试工。
(二) 专业科室试工:应聘研究生要到相应专业科室进行为期两个星期的业务能力测试(试工),各专业科室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建立由科主任、护士长、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对试工研究生全面考核工作,要全面了解每位试工研究生的个人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医院成立由院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各专业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专家组成的考核委员会,每批期满对试工期满的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核和评估。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研究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映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演讲和答辩两部分。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毕业学校、研究方向、专业特长以及申请到我院工作的理由和工作设想等;答辩内容涉及专业知识与技能以及卫生法律法规、医患沟通、医德医风等。
五、结果使用
(一)业务能力考核优秀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研究生承担,体检合格者,本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在本单位人事计划下达后,参加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通过者,办理聘用手续,成为正式编制人员。未通过者,按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对待,享受正式编制人员所有待遇,下一年度再次为本专业申报增人计划继续参加人社部门的公开招聘考试。
(二)业务能力考核合格者,在本单位人事计划下达后,参加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通过者,办理聘用手续,成为正式编制人员。未通过者,自主择业。
六、应聘研究生根据个人情况在本单位规定的业务能力报名批次自行选择一个批次来院试工,试工期间本院可提供住宿和被褥,如需提供住宿,请提前致电说明,可提供工作服一套,根据科室排班出勤,每周可休息一天,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假申请,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及各项诊疗操作规范。医院考虑到应聘研究生的实际困难,在院试工期间,每天生活补助30元(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试工考核结束后,如有请假将按日扣除相应生活补助。
济宁市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