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济宁市中医院新院区皮肤科电离子治疗仪、单孔无影灯和红蓝光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T7济宁市中医院新院区皮肤科电离子治疗仪、单孔无影灯和红蓝光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HBF-2018-021 2、项目名称:济宁市中医院新院区皮肤科电离子治疗仪、单孔无影灯和红蓝光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中医院新院区皮肤科电离子治疗仪、单孔无影灯和红蓝光治疗仪设备采购项目,包含电离子治疗仪, 数量:1台;单孔无影灯,数量:1台;红蓝光治疗仪,数量:1台。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资金来源:自筹 5、采购人:济宁市中医院 联 系 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537-6551979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丽英 联系电话:13563709916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 生产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代理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和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只需加盖代理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进口产品代理商除外)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 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上一级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的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中国境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中国境内总代理公章),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生产商的授权委托无效,失去投标资格;生产商如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不得再参与投标。 3、供应商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宁市火炬路新闻大厦后院1单元13楼西户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 7月 19 日 8 时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中医院六楼会议室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563709916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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