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医院有创呼吸机及除颤仪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中医院有创呼吸机及除颤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DXY-CG-2020-YLQX0710 3、包组划分:1个包 4、项目概况:有创呼吸机,2台,预算人民币50万元;除颤仪,4台,预算人民币24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人:济宁市中医院 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电话:0537-6551979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3号 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利珊 联系电话:0537-2319135 13012920670 联系地址:济宁市建设北路高鸿科技广场九楼 8、文件费:150元/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 生产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代理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可为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和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只需加盖代理商公章)外,其余均为原件。 注1: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进口产品代理商除外)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上一级代理商公章)。进口产品的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中国境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中国境内总代理公章),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生产商的授权委托无效,失去投标资格;生产商如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不得再参与投标; 注2:因新冠疫情原因,山东省外地区如无法携带纸质版资格证件,可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供货时需提供纸质版原件。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能独立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签署诚信承诺书(后附),并认真研究本文件,如对本文件条款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7月15日- -2020年7月21日17时30分前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山东信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市建设北路高鸿科技广场九楼9135)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四、重要说明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济宁市中医院官网发布,望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2020年7月15日
|